法律问答

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月!老板不要我们做,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3 0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老板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了企业不发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