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举办婚礼了,没有领证,没有结婚同居实事,给女方的彩礼和花费能退吗

彩礼
2023-06-23 0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婚之后同居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也不打算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的彩礼。但是如果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婚礼的,又是男方悔婚的,那已经花费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之后同居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以后也不打算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的彩礼。但是如果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婚礼的,又是男方悔婚的,那已经花费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付彩礼之后,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那男方在离婚后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或者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后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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