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因为被人骚扰导致门被烧坏,物业没有在走廊安装监控找不到人,物业是否应该承担损失

业主维权
2023-06-23 06: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并可以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小区里有人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业主被盗,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或未尽到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