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嫁妆算彩礼吗?

彩礼
2023-06-23 0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嫁妆不是彩礼的一种,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个人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嫁妆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但是女方父母也可以吧收到的彩礼作为嫁妆赠送给夫妻双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嫁妆不是彩礼的一种,女方所得嫁妆是基于自己出资购买或受亲友赠与而得到的。而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在普通理解中,就是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者礼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嫁妆在实践中并不是彩礼的一种,而是女方基于自己出资购买或受亲友赠与而得到的。而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在普通理解中,就是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者礼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