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王律师,可以咨询一下醉驾问题吗?

酒驾醉驾
2023-06-23 07: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的行为,其危害性包括:
    1、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2、视觉模糊,心态不正常,易疲劳;
    3、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4、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危害性包括:
    1、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2、视觉模糊,心态不正常,易疲劳;
    3、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4、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行为人醉驾如果属于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不可以当律师。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公民都不可以当律师。

    法律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