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了两个心脏支架可以做病退吗?56岁

2023-06-23 0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如下:
    1、心功能长期在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
    1、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心脏支架病退新规是:心脏支架申请病退,主要满足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达到15周年,女性45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一般疾病出院满一年;尿毒症、恶性肿瘤、肢体瘫痪等住院后难以恢复的严重疾病;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满在5年,并有5年的系统治疗和诊断记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等原因,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