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算刑事处罚吗

行政处罚
2023-06-23 08: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  
    2、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规定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3、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事拘留不算刑事处罚,因为拘留是一项强制措施,并非我国规定的刑事处罚。我国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事处罚中不包括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处罚应指主刑与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