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带了一个女儿,那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

房屋买卖
2023-06-23 08: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一定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即实际经济情况很差的情况;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狭小,且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由当地管理机构确定没有其他住宅的。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法律分析:严格来说,看是否能够申请廉租房并不是看当事人是否在离婚后没有住房,
    此时要看当事人的条件有没有满足当地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要是满足的话,那么才会有申请的资格。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数额注:可支配收入是指完税后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没有房子住的可以申请廉租房住。申请条件如下:
    1、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被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住房保障部门从受理廉租房申请开始,于30天内完成申请人住房大小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然后对符合审核条件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
    法律依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第三条
    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
    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