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被告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
2023-06-23 09: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经过下列时间: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如下:法院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对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的,一般审限为三个月。如果法院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诉讼离婚案件的,一般是会在六个月内会对离婚案件审理完毕,下达离婚判决书,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过批准后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是时间为:
    1、如果适用的是普通一审诉讼程序,案件审判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6个月,可以在有特殊情形的时候适当的延长审理期限;
    2、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所需时间为3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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