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轮电瓶车被交警扣了,我打算车子不要,电瓶可以拿回来吗?而且我还交了600块钱的罚款,正常行驶,有购车合格证

行政处罚
2023-06-23 09: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会被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会扣留其电瓶车。如果电瓶车不符合新国标,会被认定为机动车,此时无牌无证会被罚款200至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开电动三轮车被查了,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在接受处罚后可以取回被扣留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电瓶车带人被罚款如果不交,会产生违章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本金,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严重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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