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买卖双方是否还需要赔偿

房屋买卖
2023-06-23 10: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为:
    1、应当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以及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
    2、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以及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律关于合同解除后果的相关规定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