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2023-06-23 10: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条件:
    1、所诉行为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2、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实质权利义务受到被诉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5、提起诉讼在法定起诉期限内。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案件属于行政案件;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该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该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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