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后期,医生因身体原因建议休息单,但公司不批准。请事假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3 10:4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孕妇请病假公司不批合法,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的除外。只要孕妇具有患病就医且根据医嘱需要休养的事实,并按制度规定或惯例履行相应的请假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准予病假,一并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孕期员工是有休息的时间的。如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该休息时间不扣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