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丈夫的名字,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并单独拥有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3 11: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产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所买,则房产证可以写一方的名字也可以写双方的名字,没有区别。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房子只会登记购房人的名字,购房人的配偶想要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加上配偶的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关于房产加名字的规定:
    1、房产证未加配偶的名字之前,属于个人财产;
    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仍属于,但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屋想要加上配偶的名字只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加名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便是产权登记状态和房屋真实权利状态实现一致或者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