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看房子,说让我交定金,交了3000,不适合退我,现在不退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3 11: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定金不退应该找房管局部门投诉。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定金的数额规定包括什么内容
    1、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2、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4、若当事人实际交付的金额数额比约定的高或者低的,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定金的数额。
  • 一般定金交了之后是不能退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3、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能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若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则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1、房产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造成不能达成房屋购买合同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