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承包地要怎样分

土地纠纷
2023-06-23 12: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离婚后家庭所有的承包地,应当这样处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且当事人只能就承包土地经营中依法享有的权益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承包地的处分如下:如果一方户口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如果户口迁出该集体,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承包土地。因为农村承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在集体外随意变更流转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地分割有多种情况: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共同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其余部分归原取得人;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另一方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