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子逾期9个月了

房屋买卖
2023-06-23 1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逾期办证届满后超过一年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并进行协商沟通,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认定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逾期交房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认定逾期交房的情形主要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2、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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