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欠我1万元的工资,我有什么办法要到啊?已经好几年了。

讨薪
2023-06-23 13: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欠工资不给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老板欠工资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欠工资找老板协商,协商不了可以找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强制执行 ,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位都应当按时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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