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能否划分产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3 14: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有以下规定: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但是应当依法保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房产离婚,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在婚内用夫妻共同所有的资金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受赠的房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
    3、一方婚前购置但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夫妻能共有一个房屋产权。共有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房产证上载明的所有权利人如未特别备注各自对房产所占比例的,则二人共同共有该房产,注明各权利人对该房产持有比例的,则二人按照载明的比例共有该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