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市场买桌子板凳,我跟商家之前沟通的时候说好的我交4500块钱定金,但是他要把我的东西在年前给我,商家说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物流上有困难,但是商家又告诉我解决好了,可以发货,我就把定金给他了,但是现在商家又告诉我说没有物流了,并且厂里面现货也不够,他在没有跟我沟通的情况下自己跟厂家协商让厂家加急生产,年后再给我发货,这中间我并不知情。这个情况下导致我们之前协商好的年前让我收到货这个事已经做不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要商家的商品了,商家能把定金还给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3 15: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东西交了定金不一定要买,但是如果不买东西了,交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所购买的商品不存在瑕疵的,交付定金后,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可以购买商品。若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商品的,属于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商家不给退定金的,首先可以和商家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给付定金一方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后,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或者折抵价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商家不退定金可以法院起诉的。如果双方的合同已履行完毕,且定金未抵做合同价款或者商家存在违约,符合退回定金的条件时,可以跟商家协商退定金,如商家不退定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回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