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跑分被传唤做笔录,我走了还会有什么事吗?

行政处罚
2023-06-23 15: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 可以走,不需要等警察到现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 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要看是什么类型的笔录了,如果是本人报案了,要求本人去笔录可以不去,要是传唤本人要求做笔录的,那就必须要去了,要是本人是嫌疑人就一定要去了,否则就要传唤或者强制传唤本人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