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探视,一般一个月只能探视一次,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