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9年10月,我在工作室订了一个套餐,收据上写着这个不退款。现在我不想拍照了。我可以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23 1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不能退款。因为当事人双方可以自主的约定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签字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否则就是违约,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一般是退不了的,建议消费者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也不可强制退款,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可以退的。签收后7天内,物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是可以退货的。卖家不同意的话,直接申请退款,等处理,卖家同意退款,直接寄回去退货就可以了。卖家拒绝的话,申通客服介入,然后把有质量问题的,图片上传举证,然后等小二处理就行了,只要图片真的存在质量问题就会退款成功的 。七天无理由是在收到货以后,第二天算起,这7天内不想要了可以退。另外确认收货了也是可以退的。换货应在收货时提供完整的外包装、附件、标签等;采购的货物已被清洗,影响二次销售的,不得退货、换货损坏的货物或去掉的标签;所有订购或订购的特殊尺寸不得退换货;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经开箱或使用,不得退换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