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在一起多长时间为共同生活

同居
2023-06-23 19: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结婚多长时间,只要夫妻二人居住在一起就可以算共同生活。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但是女方确实没有和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当事人有权在离婚后要求女方依法退还之前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分开居住两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就可以认定为分居满两年。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一起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可视为事实婚姻,该婚姻关系受我国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