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离婚,我自己想去孤儿院,可以吗?我不满十八岁

子女抚养
2023-06-23 19: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孤儿院领养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收养异性未成年的,年龄需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孤儿院领养条件:
    1、领养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领养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领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4、有抚养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