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证明?

2023-06-23 20: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迁户口回娘家需要的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
    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 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离婚证的。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按照规定,需要娘家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同意接收户口才可以的。关键是要拿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
    办理迁移证需要的材料有: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后一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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