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共签人不是担保人,担保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
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