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车停在路边,被刮伤了。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我找不到肇事者。我可以报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3 23: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停路边被刮找不到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求助保安和物业,可以通过现场监控找到肇事者;
    2、查看行车记录仪,如果拍到了对方的车牌号,报警即可;
    3、报警调查,警察可以调取路口的监控进行查看;
    4、拨打122,交警一般会到现场提供帮助。
    对于所发生的车辆刮蹭事故,中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根据各方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及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认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 法律分析:车停路边被刮可以报警。通过交警查出肇事车辆,寻求索赔。如果找不到的话,可以让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1、停在路边,道路有监控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然后申请调看视频记录,如果发现是有人故意刮伤或者不小心刮伤后逃走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肇事者赔偿;
    2、停在路边,没有道路监控的,看看附近有没有一起停靠的车子,可以从他们的行车记录仪中找到一些有效的线索;
    3、找保险公司索赔:这种是没有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才采用的方法,只要你不是违规停车,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有一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