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一下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

结婚
2023-06-23 23: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本人户口簿;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法律依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本人户口簿;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以下证件是男女登记结婚时需要提交的: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是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根据,是公民的生活权利。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