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了,27日开庭,我需要准备什么?

2023-06-24 00: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原告与被告,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
    2、开庭传票。
    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
    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
    5、开庭笔录纸笔。
    (二)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 被告在上庭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2、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3、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被告上庭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
    1、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2、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3、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