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试用期被告知不适合辞退我

无故辞退
2023-06-24 01: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对解除理由是否成立、决定是否合法,以及解除决定是否在试用期届满之前明确通知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若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相关延伸】
    问: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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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的需分两种情况讨论: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您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的,需负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确凿有效的证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向您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满后,您就转正了,此时用人单位以您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您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您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您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试用期辞退员工应当具备公司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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