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妻子离婚了,三年后女接住在男方家里的儿子算违法吗?

子女抚养
2023-06-24 06:36: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归属,法律并没有做明文规定,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做以下简要分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随男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归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任何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一、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外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外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要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不一定,也有特殊情况的是归男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