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天工作15小时,强制加班,辞职被忽视,工资总是被扣除,没有任何证据

讨薪
2023-06-24 07: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减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对此是有拒绝的权利的,单位扣工资属于克扣的情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辞职可以直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如果单位不予发放,自己可以收集未发放加班工资的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举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