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司单方面降薪迫使我离职,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6-24 07: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无故单方面降职降薪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原先的薪水标准支付。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利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劳动者在没签劳动合同时辞职,如果老板不给工资的,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工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公司领导提出无故给劳动者降薪,劳动者要向单位索要书面文件作为证据。因为降薪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书面文件是劳动者提起诉讼,维护权利的有力证据。劳动者不愿接受无故降薪的,要尽力维持在原岗位工作,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立即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投诉和仲裁都不能维护权益的话,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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