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那个男人结婚了,举办了一个宴会,但是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半没有领结婚证了。现在我觉得不合适,想离婚。我想问一下这个男人在这期间给我发的红包和转账的钱是否需要退还。订婚后需要退10万元彩礼吗?在此期间,我生病住院了。这个人给了我一半的钱。这笔钱需要退吗?谢谢你

彩礼
2023-06-24 08: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退给或者部分退给支付彩礼方,如果是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一的应当退还彩礼。法律依据:离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退给或者部分退给支付彩礼方,如果是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一的应当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一般不可以主张退还彩礼钱,但存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且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你既然说离婚,推定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
    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只有2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
    第一,结婚登记办理了,但从未一起生活过;
    第二,当初他给你彩礼的时候耗尽一家一当,如今彩礼不拿回去他根本无法生活。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可以不予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