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失踪了,欠了钱不还

债务追讨
2023-06-24 08: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欠钱不还,且人失踪了,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来还债;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其担保人还债等方式来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欠款人失踪了,可以通过请求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来要债。如果欠款人失踪满两年的,贷款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就可以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欠债不还还失踪了,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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