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入职一年半没交社保,后来交了一年半,现在已经离职了。我的社保还能让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6-24 09: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交社保;
    1、要求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不交社保的,按照以下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员工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补足社保,并且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来算;不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不交社保,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没有任何补偿。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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