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怎么办?结婚证丢了人在异地

起诉离婚
2023-06-24 09: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丢了,起诉离婚的方式:如果是夫妻二人只有丢失了一本结婚证,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带着离婚所需的其他材料到被告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到法院拿着离婚所需材料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结婚证丢了,应当补办结婚证。夫妻一方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结婚证,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的,人民法院不能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后,当事人才能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让人民法院对双方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或者申请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然后起诉离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如果没结婚证和户口,是没有办法证明婚姻状况的,因此不能办理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