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常常不回家,不关心孩子,我该如何维护孩子的利益?

子女抚养
2023-06-24 09: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2、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方式只能是其中有一个人负责照顾孩子的衣食起居,但是另一方要定时或者一次性的按照一定的数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所以,不可能男女双方因为离婚就都拒绝抚养孩子,父母健在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他人没有义务帮助抚养孩子。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解决。一般来说,抚养儿童是综合衡量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以及孩子与谁共同生活的。
    具体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将被判定跟随女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依法判断,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如果孩子超过8岁,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