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
2023-06-24 0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过户的手续有: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三)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
    (四)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房屋过户手续为:
    1、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携带办理过户所需要材料文件,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过该部门的审核以及缴清相关费用后,便可以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书,即完成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房子过户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税费,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新证,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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