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不构成工伤,若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若因第三人导致的事故伤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
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