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工地工人生活区开小店需要什么手续?

讨薪
2023-06-24 10: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小饭店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3、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1、选择经营场地,经过租赁登记或者取得房产证,携带房产证、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是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2、工商所工作人员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并登记,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并领取后,申请公章审批和刻章;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国税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包括销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相应的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等;
    完成相应的办理手续后,待管理部门通知领取相应的营业证和材料后,即可开店。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法律分析:开一家小型商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一般只要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