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辞职不给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10: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让辞职可以自行申请辞职,不需要公司的同意。在用人单位与个人商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让辞职,个人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实习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要求职员不得离职,个人如果想离职是不受到公司的限制的。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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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辞职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辞职有这些情形:
    1、劳动者不想干了,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赔偿;
    2、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工作的,可以立马走人,不需要通知,且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