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领结婚同居三四年,女性应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6-24 11: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婚同居返还彩礼的规定是:如果同居时间不是很长的,此时在双方分手之后应当退还全部或者不等的财产,如果双方同居时间达到了两年以上的,可能不需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了未同居如果对方没要求返还的话就不用返还,如果对方要求了返还,彩礼是需要返还的。我国法律规定法定返还情形包括未领取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但并未共同生活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不结婚的,彩礼可以要求退。在未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形中,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同居的情况下,彩礼也要予以返还。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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