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于16年初经人介绍而在女方家办理过酒席!男方给予女方礼金加红包共5.8万!习俗是红包分开包的,给的时候一起给,所以不知道多少礼金多少红包!在女方家办理酒席的时候,男方给了女方父母一共八千元给办理酒席(其中当时女方也有给男方一些钱,叫男方给女方父母办理的,为的给男方长脸!但是女方不记得到底给了多少,反正也有给过,男方目前不承认女方有给过钱)然后过完年回到浙江女方就把男方礼金所借的四万元还回去了!男女双方于16.5.20日办理了结婚证!到目前为止,女方出于和男方总总不和而要离婚,男方竟然要求女方赔偿,请问,女方要补偿什么?期间男方说话很难听,该说与不该说的都骂出来了!

离婚
2019-05-26 17:14: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根据《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规定来看,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归一方,一般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对待,所以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娩后一年内,除女方有重大过错外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你提出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
    离婚一般会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一般会照顾女方和子女进行判决,要求离婚补偿金、离婚补偿费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