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同事在银行担保20万,2016年2月份开始的,贷款日期三年到现在他还没还完,我现在担保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
2023-06-24 1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法于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担保期间的规定如下: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关于担保期间的法律规定有: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2、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保证期间处理,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还是有效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打成分期协议以后,实际情况钱是没有还完的,所以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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