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全责导致手碗骨拆,上了两块钢板,可以评价十级残疾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2: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
    二、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法律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三、办理程序为: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当事人的损伤一般只鉴定一次。具体的等级是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分析后进行确认的。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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