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是很多外出务工的男女都想要咨询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手续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但若是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时,在外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这是可以的。
若双方就离婚、子女
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调解离婚;若双方就上述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经常所在地直接起诉离婚。
因此,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