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租房屋的情况如下:
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2、承租的房屋为公租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