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六七十岁的孩子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童车祸的,其监护人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儿童用于治疗的医药费,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后个人是否还需要赔偿要按投保种类以及车祸造成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个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还可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儿童车祸赔偿金如果属于医疗费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还需要赔偿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